新医疗体制改革下的中医药复兴机会
发布时间:2008-1-14 18:1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网络转载
【环球中医网14日综合消息】我国明确提出“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并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防治、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因此,有人预言:中医药事业将迎来复兴的巨大机遇。
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曾多次强调要大力扶持和发展中医药。她表示,中医药是中国特色卫生事业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定不移地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既要注重中医药的传承,又要推进中医药的创新。要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落实扶持中医药的改革措施,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国务院成立了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小组,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为加强中医药继承和创新工作,科技部等联合印发了《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全面规划了今后一段时期中医药创新发展蓝图和任务。
规划提出的“十一五”期间中医药事业发展目标为:一是到2010年,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服务功能完善、中医药特色突出、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二是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显著提高,防治重大疾病的能力明显增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区卫生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三是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网络初步形成,队伍素质得到提高;四是中医药科学研究继承与创新体系基本建立,现代化进程和学术进步加快,中药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五是实现中医药立法,初步建立中医药标准体系;六是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成效更加显著。
规划提出的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个重点专项分别是: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专项,重大疾病的中医药防治与研究专项,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专项,中医药继承及创新体系建设专项,中药资源利用与可持续发展专项,中医药人才培养专项,中医药法制化标准化建设专项,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专项,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信息化建设专项。
很显然,从此时起,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对具有中医药基础的城市和产业给予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扶持和鼓励。
2007年,广东率先提出了“中医药强省”口号,并利用其各种优势造势,广东因此成为打开中医药复兴之路的先行者。
走进2008年,新医改大幕将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道路确立的目标中也明确提到“中医药是最具中国特色的诊疗手段和服务体系”,坚持中西医并重,无疑将大大促进“中医药复兴”目标的早日实现。